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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排污不等于免责!福建适用《生态环境法典》首案宣判_我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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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I摘要      福建上杭法院审结全省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案件,认定两家混凝土企业粉尘致果园受损,虽排放达标仍须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判令连带赔偿果农28.5万元。    AI摘要      受产地增产、进口扩容及冷链升级影响,福州榴莲价格同比降超20%,创五年新低。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8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通讯员 温东英)8月17日,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当地两家混凝土企业持续排放水泥粉尘的行为与周边柚子果园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令两家企业连带承担相应生态侵权赔偿责任。

B | 中老泰全铁班列常态化运行,实现全程无断点冷链运输,推动东南亚鲜果快速直达市场。

C |          近日,榴莲价格持续下跌引发网友热议。这是自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福建省首例适用该法典审结的案件。19日,记者走访福州市场发现,受产地增产、进口货源持续扩容、跨境物流通道迭代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榴莲价格大“跳水”,价格同比降幅逾20%。    在台江交通路的果然鲜水果店里,“泰国金枕榴莲每斤仅售22.8元”的招牌格外抢眼。    “水泥灰飘进果园,侵蚀果树、腐蚀土壤,大片果树慢慢枯死,几年心血全白费了。

D | 正在挑水果的何女士告诉记者,眼下榴莲不仅价位亲民,果肉品质也很好,不少店铺还在线上推出了团购活动,她前几天就在水果店团购了2.5公斤泰国金枕榴莲,花了113元。    在永辉超市奥体店,榴莲堆满货架,果香扑鼻,引来不少顾客驻足挑选。该超市现场销售人员透露,今年榴莲售价较去年同期明显回落,走货量明显上涨。”说起自己的遭遇,果农老邱满是无奈。    记者注意到,前段时间泰国金枕榴莲每公斤售价普遍在59.8~65.8元,现降至44~52元,部分水果店甚至卖到39.8元/公斤。    在福州各大线上平台,榴莲价格降幅也达20%左右。朴朴超市App上,泰国金枕榴莲(约2.5公斤/个)售价从159元降至129元;永辉线上超市,泰国金枕榴莲(约2公斤/个)售价从139元降至109元。

E |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副会长、福州久泰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伯根介绍,眼下,泰国金枕榴莲A果(等级)每公斤批发价降至不足50元;泰国金枕榴莲AB(等级)降至约38元;泰国金枕榴莲B果(等级)每公斤批发价降至约30元。2011年,老邱在上杭县稔田镇楼岗村下斜角租下30亩地,种植红心柚,后来又引进泰国青柚,靠着这片果园维持全家生计。价格较一个多月前普遍降幅达20%,同比售价降幅也超20%。    福州海峡果品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叶文辉表示,今年榴莲价格创近五年新低,上半年该批发市场榴莲同比多卖4000多吨,销售量同比增加超30%。

F |     “最近福州市场上90%以上是泰国以及越南的金枕榴莲,价格便宜主要是由于东南亚榴莲集中大量上市。”福州海峡果品批发市场多名水果批发商介绍,今年榴莲不仅价格比去年更便宜,品质还更好。

G | 主要原因是榴莲在挂果时,东南亚等榴莲产地气候很好,榴莲坏果率明显降低。

H |     李伯根介绍,由于今年榴莲货源更足,进口供给加速扩容。除东南亚榴莲丰产外,中老铁路首次进口柬埔寨榴莲,老挝榴莲也获得输华准入。    冷链物流方面,今年3月,中老泰“全铁冷链班列”正式开行,从泰国林查班出发,经由云南磨憨口岸入境后,直达成都国际铁路港。目前,中老泰全铁冷链班列已实现常态化运行,东南亚鲜果最快3天即可直达中国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进口榴莲现已实现全程无断点冷链运输。    2023年,甲、乙两家混凝土企业落地本村,甲公司在距离果园仅50米处建起水泥搅拌生产线,之后两家合伙运营,对外以乙公司名义生产。新型远程温控集装箱投入使用,让鲜果直达大型冷链基地;升级后的封闭式月台,确保装卸在恒温条件下完成;最后鲜果再搭乘新能源冷藏车,来到消费者身边。自2023年5月投产以来,该公司生产线的水泥粉尘持续飘入柚子果园,污染日趋严重。

I | (记者 朱丽萍)。

J | 同年11月,不少柚子树开始枯萎死亡,老邱随即找企业协商赔偿,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2024年4月,经稔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乙公司一次性向老邱赔付此前粉尘污染造成的果园损失3.8万元。同年5月,企业加装治污设备,但前期堆积的粉尘叠加日常扬尘,持续腐蚀土壤、损伤果树,果园受损情况并未好转。两家企业认为,后期果树衰败是农户疏于管理导致,不愿再承担额外赔偿。协商无果后,老邱以自家农场名义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

K |     粉尘致害、农作物减产、土壤污染……由于这起案件涉及诸多专业难题,承办法官张兴发多次往返果园、厂区实地走访,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污染因果与财产损失。鉴定机构出具了因果关系认定,评估机构则根据原地修复、异地重建果园等不同的修复方案给出三档损失认定。    为破解专业认定难题,法院还引入了“生态技术调查官”,邀请农林专家一同现场勘验、取样研判。“叶片上白色结块检测就是水泥粉尘。果园无遮挡区域的果树烂枯、有竹林遮挡的长势完好,粉尘污染和果树受损的因果关系很明确,且与鉴定机构出具的污染因果关系认定可以相互印证。”生态技术调查官、农林专家刘德春解释道,泰国青柚根系娇气,粉尘长期改变土质,果树受损后无法复原,确实造成果农的损失。综合考量果树实际受损程度和果园经营现状,原地修复和异地重建果园不具有经济性和可行性,刘德春建议参照当地征地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损失较为公允。    审理过程中,企业方认为生产线已通过环评验收、排放检测达标,无需对果园后续损失承担责任。

L |     “即使环评达标、主观无过错,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承办法官张兴发当庭释明,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企业排污造成他人损害,不管有没有主观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企业要想免责,需拿出证据,证明损害与自身排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减责情形。    本案中,两家混凝土企业始终未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果树大面积受损与厂区扬尘无因果关系。综合全案证据、鉴定评估结论与技术调查官意见,法院最终认定,两家企业共同排污是果园受损的直接原因,判令双方连带赔偿果农经济损失28.5万元,执行时扣除此前已赔付的3.8万元。

M |     “产业发展必须守住生态保护和群众财产权益两条底线。”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袁春怡表示,本案是福建省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结的案件,清晰地传递出法律划定的行为边界,污染者不能以“已经尽到注意义务”或“技术达标”为由免责,强化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彰显生态环境法典以人为本的生态法治底色。无过错责任的刚性约束,也将促使企业将环境风险评估前置,优化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损害发生。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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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11: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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